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长治市水利局以长水供排【2014】478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长治县水利局,建设资金为省、市县配套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采购及安装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治县;
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时与业主具体协商;
4、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部分实验室设备购置及安装;
第二部分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包括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锰酸盐滴定法
COD测定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等;
第三部分试剂器皿购置及安装:包括玻璃量器、标准物质及试剂等;
5、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时间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6、投标产品应具有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近三年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函(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5年1月23日**2015年1月29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月23日**2015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 15:00时**17:30时在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2、***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县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县县城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 系 人: 李淑平
电 话:13467058961 电 话: 0355-2031510